关于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5-01-29 来源: 浏览次数:637
各有关部门:
2014-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即将结束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和开学日期
2015年元月22日考试结束,元月28日学生拿成绩单,29日正式放假,下学期将于3月9日(星期一)报到、缴费、注册,3月10日正常上课。
二、假期前时间分配及工作安排:
2015年元月9日前结束新课,元月12日至元月16日期终复习,同时微机操作部分随堂考试;元月19~22日期终考试;元月23日至元月27日上午阅卷评分、填写成绩;元月28日上午发放成绩单、布置寒假作业、打扫卫生、学期结束,班级教室钥匙集中保存至教务处。
三、考场、考纪、监考等要求
1、本次考试的考场13级各班均在本班教室进行考试。14级各班A考场在本班教室、B考场分别在13(1)班、13(2)和13(3)班教室考试。各班级一定要及时做好各自考场卫生,不得耽误其他班级考试,请班主任和监考老师注意。每个考场一名监考教师,请班主任做好宣传工作,利用班会时间宣读考试要求和考场纪律,要求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,发现作弊考生,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算。
2、各班务必在元月16日放学之前将本班教室桌椅按6排六列的格式排好,并将学生考试座位表张贴在班级讲台和门上,同时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纪律。
3、监考老师须认真填写“监考情况记录表”,考试结束后交教务处。四、关于学籍管理中考核章节的重申和补充学生因故不参加考试,必须经教务处批准,对无故缺考者、作弊及协同作弊者该次成绩以零分计算,对一学期内不交作业、缺课累计达三分之一以上者,总评成绩一律作不及格处理。五、学期总评成绩计算平时考查、期中考试、期终考试各占40%、30%、30% 。
六、制卷及成绩单发放问题
1、元月16日前制卷完毕并分发试卷。
2、为及时完成成绩单的发放和成绩统计工作,请各任课老师最迟于元月27日上午前将考试成绩交给班主任。
3、请班主任在假期前将班级学生成绩总表交到教务处,不及格者用红笔标注出来;同时请各位授课老师将“试卷分析表”交到教务处。
七、关于收费问题
1、学费:每生每学期1500元(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免交学费);住宿费:每生每学期200元。
2、班主任应通知学生必须按时到校,一周内完成缴费、注册手续,违者按学籍管理有关条文处理。
八、关于教学总结工作
1、请各班主任于元月28日前将本学期“班主任工作总结”、班级日志、班主任工作记录、班主任手册、学籍表等交至教务处。
2、请各授课教师元月28日前将本学期备课笔记、教学工作总结(电子版)交教务处。
3、元月29日召开教学总结会,时间待定。
学校教务处
2015年元月7日
各有关部门:
2014-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即将结束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和开学日期
2015年元月22日考试结束,元月28日学生拿成绩单,29日正式放假,下学期将于3月9日(星期一)报到、缴费、注册,3月10日正常上课。
二、假期前时间分配及工作安排:
2015年元月9日前结束新课,元月12日至元月16日期终复习,同时微机操作部分随堂考试;元月19~22日期终考试;元月23日至元月27日上午阅卷评分、填写成绩;元月28日上午发放成绩单、布置寒假作业、打扫卫生、学期结束,班级教室钥匙集中保存至教务处。
三、考场、考纪、监考等要求
1、本次考试的考场13级各班均在本班教室进行考试。14级各班A考场在本班教室、B考场分别在13(1)班、13(2)和13(3)班教室考试。各班级一定要及时做好各自考场卫生,不得耽误其他班级考试,请班主任和监考老师注意。每个考场一名监考教师,请班主任做好宣传工作,利用班会时间宣读考试要求和考场纪律,要求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,发现作弊考生,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算。
2、各班务必在元月16日放学之前将本班教室桌椅按6排六列的格式排好,并将学生考试座位表张贴在班级讲台和门上,同时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纪律。
3、监考老师须认真填写“监考情况记录表”,考试结束后交教务处。四、关于学籍管理中考核章节的重申和补充学生因故不参加考试,必须经教务处批准,对无故缺考者、作弊及协同作弊者该次成绩以零分计算,对一学期内不交作业、缺课累计达三分之一以上者,总评成绩一律作不及格处理。五、学期总评成绩计算平时考查、期中考试、期终考试各占40%、30%、30% 。
六、制卷及成绩单发放问题
1、元月16日前制卷完毕并分发试卷。
2、为及时完成成绩单的发放和成绩统计工作,请各任课老师最迟于元月27日上午前将考试成绩交给班主任。
3、请班主任在假期前将班级学生成绩总表交到教务处,不及格者用红笔标注出来;同时请各位授课老师将“试卷分析表”交到教务处。
七、关于收费问题
1、学费:每生每学期1500元(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免交学费);住宿费:每生每学期200元。
2、班主任应通知学生必须按时到校,一周内完成缴费、注册手续,违者按学籍管理有关条文处理。
八、关于教学总结工作
1、请各班主任于元月28日前将本学期“班主任工作总结”、班级日志、班主任工作记录、班主任手册、学籍表等交至教务处。
2、请各授课教师元月28日前将本学期备课笔记、教学工作总结(电子版)交教务处。
3、元月29日召开教学总结会,时间待定。
学校教务处
2015年元月7日